永樂十年二月十八,池州府城,晨曦初露。府衙門口的布告欄前,早已圍滿了議論紛紛的百姓。幾名胥吏在官差的維持下,張貼了一張嶄新的告示——這便是大明國新頒布的《婚姻法》和《教育法》正式施行!
一名年輕的讀書人捋著短須,低聲念道:「自永樂十年正月初一起,明國境內(nèi)實行一夫一妻制。」
「凡宋朝舊制所立妾室身份者,予以承認;但今后不再新增。」
「若有納妾,構(gòu)成重婚罪,依法治罪。」
「年滿十八之男子,十六之女子,若均有秀才功名,可自由婚配,不須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。」
「未達法定年齡者,不得成婚,違者治罪。」
「夫妻若和離,財產(chǎn)須公平分割,男方須承擔子女撫養(yǎng)之責。」
「家暴者,財產(chǎn)分割時將處于不利地位。」
「全國范圍內(nèi)建立義務(wù)教育體系:四年制小學,三年制中學,共計七年。畢業(yè)后授予秀才功名,具備市議員選舉資格。品學兼優(yōu)者,可升入大學深造。」
「兒童權(quán)益受國家保護:若家暴行為屢教不改,官府將剝奪其監(jiān)護權(quán),交由宗族或指定監(jiān)護人撫養(yǎng)。」
「女童的教育權(quán)同等保障,不得因性別歧視入學。嚴禁纏足,違者剝奪監(jiān)護權(quán),施暴者入獄。」
讀罷,他臉色微變,身后眾人更是炸開了鍋。
「這、這不就是要亡我綱常倫理嗎?」
「讓女子自由婚配,不聽父母之命?還不許納妾?這算什么規(guī)矩!」
「和離竟然還能分財產(chǎn)?這世道要變了!」
一位胡須斑白的老儒拄著拐杖,顫聲道:「老夫活了六十余載,從未聽聞如此荒唐之法!」他轉(zhuǎn)身對身旁幾個年輕士子說道,「你們這些讀書人,難道就甘愿看著這等法令亂我綱常,敗壞家風嗎?」
池州望江書院,書房內(nèi)香爐煙氣裊裊,幾名當?shù)厥考澗墼谝黄穑裆珣嵟?/p>
「這簡直是妖女亂政!」一名頭戴方巾的老儒憤怒地拍桌。
「不許納妾,乃是斷我儒家血脈!若不設(shè)法反抗,大明之下,怕是以后人人要與胡人一般,妻妾平等,母儀天下之風何在?」另一名長者憤然道。
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古便是天經(jīng)地義,若讓子女自行主張,這天下豈不是要亂了?」
「這等妖法,分明是要毀我家風!」
「女子不守閨門便已大逆不道,如今竟讓她們讀書識字?還要進學考秀才?這成何體統(tǒng)!」
「更有甚者,若家中教女不嚴,竟然要剝奪監(jiān)護權(quán),送去別家撫養(yǎng)?這簡直是要廢我父權(quán),亂我家國!」
書院掌院長嘆一聲:「士人之道,已然無存……」
人群中,有人小聲道:「可是……明州、東海道的商賈們卻都稱此法甚善。如今那些商賈之家,女子亦能參與家族生意,且婚姻穩(wěn)定,家道昌盛……」
「住口!」有人厲聲打斷,「我等乃士人之家,豈能與那些銅臭之徒相提并論?」
「不錯!如今的國會不過是個商賈作祟之地,既然明州和江南那邊愿意學胡人之法,就讓他們自己去做!池州不同,我們該上書元老院,請求保留池州士人家的舊制!」
有年輕士子站起身,拳頭握得緊緊的:「先生,我們不能坐以待斃!必須立刻上書元老院,請求池州保留舊制!」
「對!若國會不允,那就只有上京請愿,或者——」
他沒說完,但周圍人都明白他的意思。眾人紛紛點頭。
然而,士紳們的憤怒并不能改變大局。
池州府衙內(nèi),新任學政官王仲儀正在與一群胥吏商議學校設(shè)立事宜。
「各縣小學務(wù)必在今年春季開學,所有六至九歲兒童必須入學,不得拖延!」
「如有拒不送子女入學者,以妨礙教育行政論處。」
「特別注意,抽查各地是否仍有人私下為女童纏足,若有發(fā)現(xiàn),一律嚴懲不貸!」
胥吏們面面相覷,他們聽說教務(wù)大臣和刑務(wù)大臣已下令,對任何阻撓新政者絕不手軟,心中都明白——這回,池州士紳再怎么反對,也翻不起風浪了。
新法實施后,最先被波及的是各大家族。
池州名門梁家、陳家、汪家等都接到了縣學政官的通牒,要求他們將家中子女送入小學。
有士紳公開抗拒,拒絕送女兒上學。
「我梁家世代書香,何曾有女子讀書的道理!」
然而,第二日,府衙便派人強行接走了梁小姐,并將梁員外治罪:「妨礙兒童接受教育,處徒刑三月。蓄意纏足,剝奪監(jiān)護權(quán)。」
刑部衙門的差役當街押解犯人,一時之間,池州城內(nèi)竟無人敢再違抗新法!
池州士紳的聯(lián)名上書,很快便得到了來自金陵的回信——卻是一紙冷冰冰的公文,署名者正是晏廣孝。
「池州各士紳請愿案,國會審議后裁定如下——大明國立法,一律適用于全國,任何地方不得例外。若不滿新法,可依《南海道特區(qū)條例》,舉家南渡。另,若有煽動滋事、聚眾鬧事者,視為妨害國法,刑務(wù)司自當依法處置。」
這一紙公文,瞬間讓池州士紳們啞口無言。
面對國會的強硬態(tài)度,池州士紳陷入了分裂——一部分人選擇認命,畢竟科舉功名仍在,家族傳承未斷,即便不能納妾,仍可在體制內(nèi)維持影響力。
另一部分人,則開始密謀離開大明。
「陸老爺、朱老爺如今已去了南洋,既然這里再無我等的立足之地,不如效仿陸宋,另尋天地!」
于是,不久之后,池州的幾大家族秘密聯(lián)絡(luò)明州海商,準備集資南渡……
然而,對于普通百姓來說,《婚姻法》的頒布,帶來的影響卻是喜憂參半。
那些過去被迫為妾的女子,如今終于獲得了名分,她們的子女也不必再忍受庶出的歧視。
那些寒門學子,不必再因門第低微而被迫接受包辦婚姻,他們有了真正的擇偶權(quán)。
池州的街頭巷尾,悄然流傳著這樣一句話:
「這新法,真是苦了士紳,卻甜了百姓。」
三月初三,池州的各所小學的一年級終于如期開學。
許多貧苦人家的孩子,生平第一次有機會坐進課堂,握起毛筆。
曾被當作家族交易籌碼的女孩們,終于能夠堂堂正正地坐在書桌前學習,而不是被關(guān)在深閨中等待婚配。
而那些曾極力反對新政的士紳們有的選擇了沉默,逐漸接受現(xiàn)實;有的帶著家族遠走南洋,去投奔那仍維持舊制的陸宋與朱士群島。